【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运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公布日期:2020.02.02
- 施行日期:2020.02.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运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交投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措施部署落地见效,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有的地方出现了社区传播、多代传播,且2021年春运工作已开始,我区境内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
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逐步增大,这都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自治区“三件大事”的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和反弹风险,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针对当前交通运输疫情防控难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特点,各单位、各企业场所场站防控薄弱点,对防控漏洞进行排查、对防控重点进行加固,对防控要求进行落实,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四早”防控要求,落实好自治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八项检测预警机制”、守好“三道门”,科学精准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春节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 突出重点,强化工作落实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特点,春运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结合实际组织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八项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及《交通运输厅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八项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试行)》;
2.落实自治区“三道门”防控措施,包括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监督国际道路货运车辆、驾驶员、装卸工等人、车、物落实闭环管理、非接触式作业情况;落实口岸疫情防控措施,开展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入疆公路通道包括收费站、服务区、治超站疫情防控措施及检查登记,服务区要按照“四区分”(区分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分室外、室内场景,区分停车、如厕、餐饮、加油等服务业态,区分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原则,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收费站要严格落实“三测温”(全员必测、岗前必测、岗中监测)和“四不上岗”(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未按规定隔离不得上岗、未按规定检测不得上岗、体温检测不合格不得上岗、未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不得上岗)要求,加强通行介质消毒处理;做好一线干部职工特别是国境口岸干部职工及办公场所消杀、自我防护;
3.执行自治区、交通运输部关于进口冷链物品防疫措施及指南,配合做好进口普通货物疫情输入风险监测、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的国内段运输载运工具及箱体内壁消毒;督促冷链运输企业开展冷链运输车辆、冷藏集装箱等运输装备消毒,规范货物装卸、转运、拆解等操作流程;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运输工具和托运货物核酸检测工作,落实货物、车辆、司乘人员、收货人信息登记制度。
4.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部春运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春运疫情防控分类应对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热人员处置预案,开展“点对点”包车运输,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指导督促道路客运场站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信息登记、实名制购检票、控制载客率、场站环境消杀、专业化消杀、车辆预防性消杀、设置留观区等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防护,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乘客提示,落实“一米线”,强化客运场站客流疏导,推广联网售票、电子客票等非接触式服务,采用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等非接触方式进站。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工作实际,按照重点工作事项,从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几个方面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9日前报厅疫情防控指挥部(含电子版)。 强化宣传,提升健康传播效应
各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号),会同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指导相关经营人充分利用交通运输工具及场(站)等载体,加强健康科普宣传,普及疫情防控措施,引导从业人员和旅客提高自身防护意识,知晓并遵守国家法律和疫情不同响应等级的防控规定,接受和配合测体温、检查健康码、隔离等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严肃纪律,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将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根据工作实际,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解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措施在本单位落实落细。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带头减少人员流动、扎堆聚集,为守好交通运输疫情防线积极贡献力量。联系人:王绎涵 5281290 传真:5280514。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