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一老一小”服务工作人员防疫管理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一老一小”服务工作人员防疫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民政(社会事业)局、市社会福利中心、慈安护老院:
  为加强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防疫管理,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一老一小“疫情零感染”,现将《珠海市“一老一小”服务工作人员防疫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珠海市“一老一小”服务工作人员防疫管理规定
珠海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1日

珠海市“一老一小”服务工作人员防疫管理规定

  一、“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实行“应接必接”。   二、 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健康监测。做到“一人一档”(见附件)。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感冒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定期开展核酸监测,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新进、轮岗、换岗工作人员必须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四、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禁止将快递、外卖等可能受到污染的个人物品未经消毒直接带入生活区。   五、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指导服务对象做好个人防护。   六、生活区、工作区工作人员必须固定,岗位分开。   七、工作人员待班和休息期间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 咳嗽、 疲倦乏力等不适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八、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定期培训,熟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熟悉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流程和相应职责。
  (“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名称)工作人员体温和核酸检测登记表
  单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是否接种疫苗:

日期

体温

1.发热 2.咳嗽

是否做好防护

有无心理健康问题

最近一次核酸检测日期

下班体温

 

 

 

 

 

 

 

 

 

 

 

 

 

 

 

 

 

 

 

 

 

 

 

 

 

 

 

 

 

 

 

 

 

 

 

 

 

 

 

 

 

 

 

 

 

 

 

 

 

 

 

 

 

 

 

 

 

 

 

 

 

 

 

 

 

 

 

 

 

 


  备注:该登记表实行“一人一册”,实行每日登记。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