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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调整人才引进服务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调整人才引进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各人才引进受理窗口,各单位、申请人: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广大群众外出、聚集,降低病毒感染传播风险,现决定对人才引进(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在职人才引进)服务事项进行以下优化调整:

  一、允许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延期办理及简便办理
  (一)对按要求需到现场办理,而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未能按期到现场办理的人才引进业务(包括预约业务、档案商调、现场提交材料等),均可延期办理,不作违约违规处理。人才引进业务受理截止日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疫情解除一个月后恢复正常受理。
  (二)受疫情影响导致发证部门无法发放相关证书,但能提供电子证照或电子证书的,申请人可使用电子证照(电子证书)替代证书材料扫描上传。   二、开通“绿色通道”服务
  对确需到现场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特殊个案,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及业务受理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专人专窗服务,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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