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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贸市场加强疫情防控的意见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贸市场加强疫情防控的意见
(吴政办发〔2020〕6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的决策部署,督促农贸市场举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防控设施设备投入,强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鼓励农贸市场举办单位加大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投入。在疫情防控期间,农贸市场举办单位采购智能红外测温设备用于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的,每个农贸市场按实际购置金额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0元。   二、鼓励农贸市场举办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检测。在疫情防控期间,农贸市场举办单位按规定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增加食品安全检测批次的,检测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一次性补助1000元,乡镇农贸市场一次性补助800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中央、省、市、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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