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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关于做好境内自发搬迁群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5号)


  为做好我市境内自发搬迁群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规范已自发搬迁农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2月4日下发了《西昌市规范已自发搬迁农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自发搬迁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开展。鉴于我市自发搬迁群体基数大、流动性强、管控难度大等特殊情况,根据《凉山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自发搬迁人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西昌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做好排查登记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我市自发搬迁人员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自发搬迁群众进行全覆盖摸排登记,并将摸排信息及时上报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二、做好人员管控工作。对近期外出返昌的所有自发搬迁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对分散居住的自发搬迁群众,纳入当地村(社区)统一管理;对自发搬迁聚居村落,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部第4号公告封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力量深入自发搬迁群众聚居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自发搬迁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要严禁任何形式的聚众活动,丧葬活动一律从简,并需向当地村(社区)报备;要积极引导自发搬迁群众组建临时防疫志愿组织开展聚居点内的封闭卡点工作,全面发动群众参与疫情防控。   四、做好责任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自发搬迁群众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细化防控方案,坚决防止疫情在自发搬迁人员聚居区域内传播。市级督导小组要将自发搬迁群众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内容,对工作不严不实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造成防控“盲区”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自我防范工作。自发搬迁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尽量减少外出,加强居家防控,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到指定医院就诊。   六、做好主动报告工作。自发搬迁返乡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返乡情况、身体健康状况,自觉接受属地村(社区)管理。瞒报漏报迟报相关疫情信息,尤其是造成疾病传播的,拒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违规组织聚餐聚会、拒不接受体温检测、拒不进行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制造、传播谣言,阻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人员开展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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