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有序恢复省政务大厅窗口线下服务的通告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有序恢复省政务大厅窗口线下服务的通告


广大市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贵州省政务大厅将于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起有序恢复窗口线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对于可通过“网上办、手机办、邮寄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建议市民选择线上服务方式办理。   二、根据新冠病毒防控形势和窗口办件情况,省政务大厅线下现场服务恢复工作主要采取分批次、错峰上班制方式进行,严格实行窗口间和窗口人员间错峰服务。其中,第一批次共涉及15家窗口部门,第二批次共涉及14家窗口部门(具体分批情况见附件)。   三、暂未恢复现场服务的窗口事项,市民可继续通过“网上办、手机办、邮政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急件快件,可与窗口人员协商预约一个安全的时间进行办理。   四、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市民,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配合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
  特此通告。
  附件:省政务服务中心分批次恢复现场服务工作安排表
  2020年2月16日

  附件
  省政务服务中心分批次恢复现场服务工作安排表

序号

窗口部门

恢复批次

恢复时间

所属区域

1

省卫生健康委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B3区

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B1区

3

省公安厅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1区

4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2区

5

省发展改革委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2区

6

省交通运输厅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3区

7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窗口)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B2区

8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监窗口)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B2区

9

省应急管理厅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2区

10

省能源局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2区

11

省民政厅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1区

12

省农业农村厅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3区

13

省商务厅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B2区

14

省自然资源厅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2区

15

省医保局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B3区

1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二批

17

省市场监管局

(质监窗口)

第二批

18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第二批

19

省生态环境厅

第二批

20

省文化和旅游厅

第二批

21

省林业局

第二批

22

省教育厅

第二批

23

省科技厅

第二批

24

省新闻出版局

第二批

25

贵州煤监局

第二批

26

省司法厅

第二批

27

省广播电视局

第二批

28

省退役军人厅

第二批

29

省水利厅

第二批

30

“一窗”受理窗口

第一批

2020年2月17日

A3区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