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新冠疫情期间关于专利资助与奖励事项的通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新冠疫情期间关于专利资助与奖励事项的通知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办理专利资助与奖励事务的合法权益,现对专利资助与奖励事务办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新冠疫情期间,福州市专利资助与奖励事项正常申报,并实现全程网络方式办理,专利权人可以通过“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i.fjipcc.com”)进行专利资助与奖励申报,我局工作人员将及时审核。 受新冠疫情影响,福州市专利奖励项目申报有效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申报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与省级资助资金配套的项目,以省级通知或要求为准。 受新冠疫情影响,2019年11月12日之后申报受理的专利资助与奖励项目,资助与奖励经费的发放时间进行推迟,具体发放时间,待疫情结束后以我局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0年2月10日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