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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市人社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时期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公告

宁波市人社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时期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公告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切实做好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时期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关教学和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1.各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做好疫情防治作为首要战备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家长和学生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理性认识疫情、科学防控疫情,自觉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加强对各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
  2.各技工院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延迟至2月17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未通知前各技工院校不得自行开学。
  3.各技工院校计划春节后开展的学生集训、顶岗实习等教学活动全部取消或暂缓。
  4.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得在2月17日前组织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5.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提前制订春季学期开学的工作预案,要创造条件设置校园隔离区域,提前准备防控所需消毒、洗涤、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品。
  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乎千家万户,关系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取消或暂缓学生集训、顶岗实习等教学活动,暂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类线下培训活动是响应号召,属不可抗力,希望广大师生和家长予以理解。各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在特殊时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打折扣无条件执行,并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对于执行不力的,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联系人:严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89298046、89186157)。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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