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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201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云浮市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
和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常委会精神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建立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长效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全市排查和治理各类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指容易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突发事件等级标准详见云府〔2013〕3号文,下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工作分工
  各地各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主体责任和社会协同责任,抓住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工作和重要防护时期,全力对各类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加强对西江、新兴江、罗定江等江河堤坝堤围,在建水利工程、中小型水库和重点山塘的安全排查、防范、监控,以及在汛期、地质灾害、极端天气时期,加强巡查,特别对于危及或影响人数较多的,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和市水务局分别牵头负责,市国土规划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二)加强对森林火险的防控,重点在防火期和空气湿度低、天气干燥时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火意识,对带火种进山和森林附近的住宅、学校、危险品仓库、油站、高压线等方面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和市林业局分别牵头负责,云浮供电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三)加强对削坡建房、危房、地质灾害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特别对危及或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设施的地质灾害点进行排查治理,在极端天气时期,强化巡查排查防范。(各县(市、区)和市国土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四)加强中小学生上下课必经路段(含桥梁)的出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尤其针对行人、行车视野不开阔的区域路段,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定期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防溺水、防煤燃气(一氧化碳)中毒等与生活密切的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各县(市、区)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教育局分别牵头负责,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五)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特别高层、地下建筑和人防指挥工程、政府投资单建式人防工程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尤其在极端天气期间,增加巡查、检查密度,确保安全。(各县(市、区)和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六)加强对化工厂、硫酸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气、废渣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油站等各环节风险点危险源,特别对量大和影响大的危险源(储罐、易泄漏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各县(市、区)和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分别牵头负责,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七)加强长输管道天然气和城市天然气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定期对长输管道附近公路、建筑物、农作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定期对城市各管道、储气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警示、安全防护,防止外力冲击、地面沉降导致然气泄漏燃爆。在极端天气时,加强巡查密度和安全防范。(各县(市、区)和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分别牵头负责,市安监局、市国土规划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八)加强民爆物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储存库物品、生产点、运输过程、销售点等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确保装卸车辆、货物包装、操作规程、出入库检查、登记等符合安全标准,配备技防、防雷设施。(各县(市、区)和市经信局分别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九)加强道路交通运输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高速公路、324国道、省道、县道、村道等道路交通黑点(易发多发交通事故,曾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桥梁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科学、合理、合法设置交通标志,确保清晰可视,并视极端天气、节假日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加强对各交通站点、运输企业(队)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超速、超载、接听手机等违规驾驶客车、校车、货运车的行为,严肃查处酒驾、毒驾。禁止疲劳驾驶,特别是途经我市的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各县(市、区)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牵头负责,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加强消防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高层建筑、旧建筑、旧设施,特别对娱乐场所、网吧、“四小”场所(小型公共娱乐、休闲、餐饮、住宿场所)等的安全出口、用电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的安全状况,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和市公安消防局分别牵头负责,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云浮供电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一)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资质、作业现场保护等,督促企业加强对地下矿山设备设施,露天矿山的边坡坍塌、排土场泥石流,以及爆破作业流程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和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二)定期对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察力度,督促使用单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和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分别牵头负责,市安监局、市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三)加强环境污染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江河流域污染源头、饮用水水源附近地方、重大污染的工矿商贸畜禽养殖企业(厂、店)、农药污染、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废弃医疗物品等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环保知识宣传,严厉打击偷排重大污染行为。(各县(市、区)和市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四)加强传染病防治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清理下水道积水、“四害”孳生地,加强对儿童活动场所、托幼机构、中小学、商贸市场、屠宰场(包括活鸡店档)等地段的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基层接收诊治传染病个案和疑似个案多例信息通报机制。(各县(市、区)和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季节、重点场所、重点对象,以及节假日应节食品、各类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小加工作坊、集贸市场和“四小”场所等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食、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散装酒类和相应季节重要考试前学校食堂、周边餐饮点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销售假冒伪劣家庭常用的医疗器械,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查处力度,加大重点食品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大重点敏感食品走私打击力度,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多渠道全方位信息通报机制和线索举报机制,重点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各县(市、区)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牵头负责,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六)加强对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农资、水产品质量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等方面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各县(市、区)和市农业局分别牵头负责,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七)加强社会治安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涉毒、涉枪、涉黑、涉恶、“两抢一盗”和极端行为、极端情况(包括人群聚集疏散、极端天气交通管制等)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各县(市、区)和市公安局分别牵头负责,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八)加强对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等大型文体活动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特别对重点人员、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相关检查巡查,制订和演练应急预案,防止引起大规模踩踏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和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和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分别牵头负责,市公安消防局、市卫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十九)加强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电信诈骗、银行挤兑和大笔资金(包括单次或关联累计)异常、非法流出市外等方面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县(市、区)和云浮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分别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中国电信云浮分公司、中国移动云浮分公司、中国联通云浮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配合)
  (二十)加强对聚居地、公共场所、重要设施和重点地区的避雷方面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雷击事件的发生。(各县(市、区)和市气象局分别牵头负责,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二十一)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具有串联性、煽动性、群体性、攻击性的不实信息和非法信息,以及影响社会等方面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和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分别牵头负责,中国电信云浮分公司、中国移动云浮分公司、中国联通云浮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配合)
  (二十二)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尤其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拖欠工资时间长的项目工程(企业、工商户)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资行为,严防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各县(市、区)和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分别牵头负责,项目工程主管单位等相关单位按职责配合)
  (二十三)加强对其他领域行业、环节、部位进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和市相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实行定期排查治理与报送制度,各地各相关单位采取扎实措施,结合执法检查、日常巡查、明查暗访、定位拍照录像等方式方法,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网格化、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按职责每月在本地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督导督办,督促县、镇(街)、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已排查出的隐患点特别是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立即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开展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抓紧查漏补缺,确保排查全覆盖,治理全到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层级建立台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汇总台账、已消除隐患台账、未消除隐患台账)监管,未消除的每宗隐患要落实治理方案或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和工作人员跟进,想方设法稳控、消除隐患。有关报送时效:
  (一)第一时间要报送紧急难控较大隐患。各地各部门在排查中发现紧急、难控较大以上级别风险隐患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在采取紧急整治处理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相关的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市主体职能部门和市应急办报告。接报后,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有关单位,并妥善处理。
  (二)每月要准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县(市、区)和牵头的市有关职能部门(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应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规定报告相关单位,并妥善处理。从本月开始,每月15日前,以表格形式(附件)将上月排查治理情况(含新增隐患和已消除的隐患,电子版)填报市应急办,需要说明情况的,另附书面报告。
  各级各部门和公职人员除按职责规定做好相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外,如获悉非职能范围的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通过各种渠道向当地政府、有关主体职能部门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接报后,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处理。
附件:1.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汇总表
  2.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台账1
  3.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台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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