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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公告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启动一级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时,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维护平稳有序的信访工作秩序,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内信访及相关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绥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至8日,市直机关实行分散办公,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8日的信访接待一律延期进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即日起,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暂时关闭,关闭期间仅受理网络、电话和来信方式的信访,信访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有信访诉求,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网上信访: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院长信箱”、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和绥化法院网--“民意沟通信箱”板块进行留言,反映信访诉求;
  (2)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大厅关闭期间,信访群众可通过拨打诉讼服务热线 12368反映问题;
  (3)拨打信访值班电话:疫情防控期内,市法院信访部门在线值班接访,信访电话:0455-8316057,如有信访诉求,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
  (4)邮寄:信访群众也可通过邮政、快递等渠道将信访材料邮寄至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收(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1号,邮编:152000),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信访”。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信访人优先使用以上电话、来信、网络等方式反映信访诉求,尽量避免出行,降低感染风险。通过以上方式信访时,请准确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各类信访进行整理登记,及时交办处理,认真答复反馈,切实解决合理合法信访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访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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