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六盘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恢复市级政务大厅窗口线下服务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六盘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公布日期:2020.02.28
- 施行日期:2020.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六盘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恢复市级政务大厅窗口线下服务的通告
尊敬的办事群众: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六盘水市政务大厅将于2020年3月2日(星期一)起全面恢复窗口线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对于可通过“网上办、手机办、邮寄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建议办事群众选择线上服务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办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市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办事群众,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扫描“贵州健康110二维码”通过验证后进入大厅,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