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卫监字〔2013〕270号)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在春季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保证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安排部署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 突出重点,加强部门间联合。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及人员比较密集的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要主动与教育、农牧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共同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医疗废弃物处置方面重点检查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及登记造册记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登记报告内容、时限、登记名称等符合规定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对本单位内被污染物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等情况。以及对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情况;重点科室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使用正规合格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开展对学校、托幼机构及人员比较密集的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教室、宿舍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的通风情况;学校晨检情况;学生因病请假管理及病因追查情况;学校是否执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对玩具、门把手、桌椅板凳等公共物品的清洗消毒情况;使用的消毒剂合格有效情况;防范疫情的消毒隔离措施情况等。 严格执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凡不符合《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的,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处罚,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逐步认识和了解各类传染病,掌握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促使公民养成良好卫生行为和习惯,预防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