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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分析的通知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分析的通知
(喀市政办发〔2011〕7号)


各乡(场)、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喀什行署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喀署办发明电【2011】4号)要求和《喀什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年度评估分析工作,请各乡(场)、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2010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别汇总2010年总体情况及其所包含分类别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喀什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建设、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大家学习和借鉴,从而改进和推动全市各级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典型案例评析
  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10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分别选择1-2个典型案例(各牵头部门在本组单位上报的范围选择案例,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列举1个案例),对应对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力求总结规律性、增强预见性、注重操作性、发挥指导性,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评估分析的组织工作
  各乡(场)、镇、街道负责汇总编写本乡(场)、镇、街道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提供本单位典型类别突发公共事件案例(四大类别各列举1例)。
  市属各有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区分为四个编写组,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各部门评估分析材料基础上汇总形成该类别突发公共事件评估报告。部门分组如下:
  1、自然灾害组:由民政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气象局参加,共同完成2010年自然灾害组分析评估报告。
  民政局:在各部门评估分析材料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喀什市自然灾害评估分析;
  国土资源局:完成市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交通局:完成市在管养公路方面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水利局:完成市洪旱灾情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农业局:完成市应对灾害性天气、病虫害、生物灾害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林业局:完成市沙尘暴灾害、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评估分析;
  气象局:完成市气象灾害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2、事故灾难组:由安监局牵头,经贸局、建设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农机局、文体局、旅游局,公安局消防科共同完成2010年事故灾难组分析评估报告。
  安监局:在各部门分析材料汇总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喀什市事故灾害评估分析;
  经贸局:完成市煤电油气运、市场供应方面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建设局:完成市建筑施工事故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农业局:工业污染事故、农药污染事故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市特种设备应对工作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环保局:完成市环境污染事故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旅游局:完成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文体局:完成重大文化体育赛事、大型群体性活动应对评估工作分析;
  农机局:完成农机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公安局消防科:完成2010年度各类火灾事故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3、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卫生局牵头,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参加,共同完成2010年公共卫生事件组分析评估报告。
  卫生局:在各部门分析材料汇总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喀什市公共卫生安全评估分析;
  农业局:完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畜牧局:完成市动物疫情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林业局:完成市野生动物保护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市食物中毒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各类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4、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公安局牵头,发改委、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信访局等单位参加,共同完成2010年社会安全事件组分析评估报告。
  公安局:完成市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火灾等各类社会安全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并在各部门分析材料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喀什市社会安全事件评估分析;
  发改委:完成市市场价格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教育局:完成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国土资源局:完成市土地信访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信访局:完成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民宗局:完成宗教领域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建设局:完成涉及建筑领域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三、评估分析的有关要求
  1、各乡(场)、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年度评估分析工作,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各参加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报送材料。
  2、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练、层次清晰、内容充实,典型实例要具代表性。
  3、请各乡(场)、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参加评估工作的联络人员,将姓名、职务、手机、固定电话、传真和专网邮箱务必于2011年1月12日前报喀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4、请各乡(场)、镇,街道,于1月16日前将经负责同志审定后的评估报告稿(一式3份)及电子版分别报喀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一楼)。
  5、请各乡(场)、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务于1月15日前将经过有关领导或负责同志审定后的评估报告(加盖公章1份)及电子版分别报喀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组牵头单位。请各组牵头部门务必于1月16日前将汇总的本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报送喀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内容涉密的电子材料可通过政府专网系统邮箱或优盘报送。
  联 系 人:吕楠 肖志同
  联系电话: 2828508 (办公室、传真)
  18999080901
  18999080850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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