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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大力推行网上祭扫祭祀祭祖的通知

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大力推行网上祭扫祭祀祭祖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汕头中华永久墓园、市殡葬协会:
  为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全力做好殡葬领域疫情防控,正值清明节祭扫传统节日即将到来之际,针对新冠肺炎防疫实际,特就我市推行网上祭扫祭祀祭祖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推进网上祭祀平台建设。全市各殡仪服务机构、各村(居委)、各红白理事会要大力推行网上祭祀活动,采取开设网站、增设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号或开辟网页专栏等形式,积极推进网上祭祀平台建设,其中,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和中心城区各陵园要力争3月25日前开设网上祭扫祭祀平台,为先人骨灰安放(安葬)于场所的群众提供网上祭扫祭祀服务;有条件的镇级、村级骨灰楼堂要开设网上祭祀平台。市殡葬协会要探索依托汕头白事通平台开设海葬纪念版块,专门为先人骨灰集体海葬的群众提供网上祭祀追思服务。鼓励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开设社区网上祭祖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网上祭祖服务。
  二是加强网上祭扫祭祀祭祖宣传。各殡仪服务机构要大力宣传网上祭扫祭祀,开展精准宣传,以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先人骨灰安放(安葬)在其墓园、骨灰楼的当事人,组织引导其在清明节期间参与网络祭扫祭祀。各村、居委要深入发动群众,大力宣传,组织引导辖区居民参与社区网上祭祖,积极劝导外出人员在清明节期间不返乡,采取网上祭扫祭祖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和市有关单位要加强部署,积极推动各殡仪服务机构、各村(居委)网上祭扫祭祀祭祖平台建设,多渠道促进各地网上祭扫参与率。各殡仪服务单位、各村(居委)、各红白理事会要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网上祭扫祭祀祭祖平台,遵守法律法规,弘扬主旋律、正能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文明祭祖新风尚。各地网上祭扫开展情况将纳入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网上祭扫平台建设情况,并于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特此通知。
  附件:汕头市网上祭扫祭祀祭祖平台名录表
汕头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汕头市网上祭扫祭祀祭祖平台名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网上祭扫平台形式

(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等)

开通时间

网址

(或微信二维码)

     
     
     
     
     
     
     

  备注:辖区各殡仪服务机构(含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楼堂)、村(居委)、红白理事会网上祭扫平台名单由各区县民政局统一汇总报送市民政局;市殡仪馆、汕头中华永久墓园、市殡葬协会直接报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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