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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豫政明电〔2020〕1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0年春节放假日期延长安排通知如下:
  一、郑州市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0年春节假期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郑州市内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按《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郑州市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日期推迟至2月17日以后。   四、郑州市内大专院校开学日期按教育部通知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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