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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陇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陇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直及中央、省驻陇南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确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责任,补齐疫情防控短板,消除防控工作盲区,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家属楼管控责任。各单位修建的家属楼(院)一律由所属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封闭管理、监测点设立、人员排查、隔离管控等防疫责任。所属单位要靠实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确定防控人员,按所属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衔接配合,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商住小区防控力量。要增派乡镇(街道)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和医务人员,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街道社区干部全程参与小区检测点值班。对于人口较多的商住小区,由市、县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从市、县区直部门抽调人员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选派人员统一接受乡镇、街道的调配管理。   三、无缝管理“三无”楼院。“三无”(无物业公司管理、无所属单位、无人防和物防措施)楼院、自建房、出租屋,由乡镇(街道)、社区负责,逐家逐户落实管控措施。对“三无”楼院,要组织住户在2日内推选业主代表或楼院长,全面配合社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城中村,要整合出入口,设置防控卡点,加强人员管控;对于分散、临街住户,要靠实户主防控责任,加大巡回检查力度,确保网格管理无盲区、无空白。   四、严格管控人员流动。进一步优化社区网格封闭式管理措施,严格监测体温,简化出入登记,居民凭身份证和通行证出入,通行证由社区会同物业公司(家属院所属单位、楼院长)根据排查登记信息发放。社区居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允许外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五、持续深入开展排查。网格管控工作组要依托公安系统“一标三实”及交通检疫信息,全面落实“以房管人”措施,重点做好来(返)陇南人员排查。要加大对出租房屋人员居住情况的排查力度,在逐门逐户排查的同时,教育引导房屋出租人及时主动报告租客相关情况,隐瞒不报、造成后果的要对出租人严肃追责。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及时反映上报外来人员情况,确保各类外来、返程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控范围。   六、盯紧看牢重点人群。对“四类”人员尽可能采取集中留观,暂不具备集中留观条件的,从严落实居家留观措施,做到“一人留观,全家隔离”。网格员、社区医生要上门送达留观告知书,当面讲清隔离留观要求,并签字背书。对居家留观的,要在门口张贴醒目的提示信息,标明留观期限,提醒周边人群。对居家留观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措施,实行“一对一”包抓联系,提供必要服务,确保重点人员隔离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七、严格禁止人员聚集。各网格员要引导、劝阻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出门,动员群众自觉居家防护。严格落实防疫期间红事延办、白事简办的要求,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打麻将、玩扑克、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避免人群聚集。严禁组织大型会议,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提倡线上办公、居家办公、视频办公,减少工作期间聚众活动。   八、依法依规防控疫情。辖区所有组织、干部群众都要依法参与、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安排或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由相应的管理部门及时从严进行处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生、机关选派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从严问责;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拒不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要从重处理。   九、强化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产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各县区要根据实际,研究细化具体的管控措施,并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陇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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