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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恢复我市道路运输服务的通告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恢复我市道路运输服务的通告


  按照2020年第4次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要求,为满足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全面恢复我市道路运输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将全面恢复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营运。恢复后的客运班线按照“减班不停线”的原则,由客运企业和客运站科学预测客流,合理安排班次及投入车辆。鼓励各地采取定制客运等方式,点对点直达目的地,为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   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运输疫情防控监管职责,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并对企业落实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三、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通化市道路旅客运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确保在运输环节上不出现疫情防控问题。   四、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营运车辆管理,严禁带病上路运营;积极应对大雪、极寒等极端天气,在道路条件不能满足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停运措施,不得冒险行车。
  特此通告。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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