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吉林市政务大厅工作服务时间调整的通告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吉林市政务大厅工作服务时间调整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办事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现就市政务大厅执行弹性工作制及调整工作服务时间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吉林市政务大厅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前暂停对外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1:30-13:00)和每周六(9:00-15:00)的延时服务。 自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起上班时间段,采取网上申报、材料邮寄、视频会商、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结果快递的方式实行线上办理。市政务大厅安排工作人员受理企业群众办事来自电话、网络端的咨询预约,引导市民“网上办”“远程办”“邮递办”“不见面办”。确需到市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的重要紧急重大事项,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企业群众先拨打电话咨询进行实名预约,合理选择办理时间,市政务大厅安排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未经实名预约的,请勿自行前往政务大厅。预约电话:0432-64820382;0432-64820109。吉林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jlcity.gov.cn:66/pro。 自2月3日起,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将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另行通知。 企业群众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市政务大厅各审批部门业务咨询电话附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政务服务系统将全力为您提供高效、畅通、贴心的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暂停政务大厅窗口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大厅和各类专业办事大厅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020年2月1日
附件:
吉林市政务大厅各审批部门咨询电话
序号 | 部门 | 业务咨询电话 |
1 | 公安局治安交管业务 | 64820317 |
2 | 公安局出入境业务 | 64820322 |
3 | 交通局 | 64820050 |
4 | 住建局 | 64820069 |
5 | 联审中心 | 64820066 |
6 | 人社局 | 64820039 |
7 | 教育局 | 62049398 |
8 | 司法局 | 64820091 |
9 | 民 委 | 62049398 |
10 | 体育局 | 64820091 |
11 | 科技局 | 64820093 |
12 | 民政局 | 64820462 |
13 | 卫健委 | 64820094 |
14 | 文广旅局 | 64820102 |
15 | 商务局 | 64820040 |
16 | 农业农村局 | 62049799 |
17 | 松花湖 | 64820108 |
18 | 烟草局 | 64820112 |
19 | 发改委 | 64820086 |
20 | 工信局 | 64820092 |
21 | 财政局 | 64820045 |
22 | 安全局 | 64820089 |
23 | 生态环境局 | 64820160 |
24 | 规划和自然局 | 64820078 |
25 | 气象局 | 64820090 |
26 | 消防支队 | 64820240 |
27 | 水利局 | 64820042 |
28 | 林业局 | 64820422 |
29 | 应急局 | 64820043 |
30 | 人防办 | 64820087 |
31 | 市场监督局工商业务 | 64820385 |
32 | 市场监督局质监业务 | 64820052 |
33 | 市场监督局食药监业务 | 64820256 |
34 | 税务局 | 64820437 |
35 | 执法局 | 64820101 |
外事办、侨办、新闻出版局、金融办、三湖局、畜牧局等委托部门业务咨询综合窗口64820382、64820109。 |
尊敬的各位办事群众:
吉林市政务大厅是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第一窗口,属人群聚集区,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特向您发出以下提示: 吉林市政务大厅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前暂停对外服务,请确需办事的企业群众,合理安排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1:30-13:00)和每周六(9:00-15:00)的延时服务。 倡导“网上办事”,优先采用网上办理,通过互联网端、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相关业务申办。办理结果通过邮政送达,费用到付。
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开通了外网申报端口,您可以登录吉林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外网申报或业务办理(办理流程附后)。您还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吉林省e窗通系统”、“吉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互联网+公安”、“吉林掌上社保APP”、“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在线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请您关注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吉林市政务服务网,我们将及时发布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指南等相关信息。 开通绿色通道,您可通过电话咨询、实名预约办理的方式进行相关业务申办,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传送图片资料,先行预审,相关纸质书面材料可通过邮政EMS送达(费用自付)。预约电话:0432-64820382、0432-64820109。未经实名预约的市民朋友,请勿自行前往政务大厅。 若无紧要事项,请您延期到市政务大厅办理业务。14天内有重点区域旅行史或与重点人群接触史的,请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申报、隔离,隔离期内请勿进入市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请按疫情防控指引及时就诊和隔离,请勿进入市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实名预约后到市政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您务必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即办即走,减少停留。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配合市政务大厅消毒工作。离开市政务大厅时,请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政务大厅,按疫情防控指引做好处理。
为减少办事群众在市政务大厅滞留和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市政务大厅管理部门将视情况实行人流管控。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用户访问吉林政务服务网:(http://zwfw.jlcity.gov.cn:66/pro),建议采用谷歌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如图一(首页)。
图一(首页)
点击右上方【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如图二(登录页面)。
图二(登录页面)
如果用户已经注册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用户”或“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直接登录;
若没有注册过,请先注册账号,根据申报对象,选择“个人注册”或者“法人注册”,进行注册。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为保证申报信息准确,请仔细核准注册信息。
图二(个人注册界面)
图二(法人注册界面)
系统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可修改用户基本信息,查看我的办件、收件地址、我的投资项目、我的收藏、我的咨询等信息,如图三(个人中心)。
图三(个人中心) 定位办事区域
图四
切换申报区域。根据用户实际需要,可通过点击,网站首页“地区切换”后,在下拉列表中,选择相应“市级”或“县(市、区)” 切换到选中区域进行办理,如图四。 事项申报
以市水利局取水许可审批为例。
找到要办理事项的两种方法:
1、首页--个人办事--按部门--市水利局--取水许可审批,如图五所示;
图五
2、在右上角搜索栏中,输入关键字即可找到想要办理的事项,如图六所示。
图六
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详情页面,可了解该事项相关信息,如图七所示。
图七
如需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在线预审】按钮,进行事项申请。
进入阅读须知界面,请自检审批条件是否满足,并仔细查看所需要收取的材料列表,如满足要求,点击网页下方的【下一步】按钮。
图八
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跳转到申报信息界面,在申报信息界面,需要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如需邮寄结果,选中是否邮寄结果中的“是”,填写收件人信息,如图九所示。
图九
申报材料支持多种收取方式。如提交纸质、上传附件、来自共享材料,若为本地上传,需要选择【上传附件】,上传相关电子文件。若选择【提交纸质】申请人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各审批窗口。选择【来自共享材料】,可选择该账号下关联所有共享材料,根据事项材料选择材料。
当基本信息及材料提交完成后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生成申办告知单,告知单生成唯一的办件申报号,如图十所示,查询办件流程的查询密码方便申请人实时关注办件进度。
图十
已经申报的事项,可以【个人中心】中【我的办件】查询办件进度,如图十一所示。
图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