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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全省公路水运项目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全省公路水运项目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黔交建设[2020]2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省航务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及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刻吸取泉州市酒店垮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等单位安全以后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安办明电〔2020〕10号)的精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管控、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现就全省公路水运项目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部署,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严格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实际,切实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控,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要抓好企业首责的落实,严防因抢工期、赶进度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风险,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到位、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员工教育培训到位、复工复产方案和检查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督促参建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复工返岗、开工进场等安全检查、复核程序,确保关键岗位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环境等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要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根据新形势和新变化,充分运用项目隐患排查成果,修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及各类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管控顶层设计。重点要根据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案,并结合施工场景修订完善防御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预案,落实防御措施。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事故类型进一步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防范和救援措施,落实好应急救援队伍,并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各单位的应急能力,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物品配备齐全。   三、强化风险防范,完善管控机制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要结合汛期施工特点,强化项目施工营地、民工驻地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针对风险性较高的相关工点(如高边坡、隧道、高墩桥梁等),适实调整施工时间、工艺工序及施工组织,有效控制高风险工点的安全风险。
  各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针对汛情特点,加强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路堤等关键区域、重要部位的监测监控,进一步落实道路巡查责任。   四、强化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警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严格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点整治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厅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地质灾害排查的相关要求,加强隐患的排查和处治,对照前期排查的隐患台账,及时采取措施。对新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并进行台账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汛期,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预报,及时获取强降水气象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交通网站、公路LED情报板、警示牌、收费站口、车站、码头,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和路况信息,要组织动员路政、运政、海事和养护队伍做好应急备勤。   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信息报送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突发性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严禁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对因报告制度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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