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洋山港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管输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洋山港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管输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沪发改价管〔2020〕7号)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经研究,自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洋山港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化管输费不含税价由每立方米0.26元调整为0.16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