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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审核应对疫情影响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服务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审核应对疫情影响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我厅拟在中标入围“吉林省财政厅(本级)委托开展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资产评估投资评审工作”(项目编号GKYY2017023)的50家会计师事务所中选聘1家事务所参加审核应对疫情影响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服务项目工作。
  请有应聘意愿的会计师事务所于7月21日前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基本情况说明、中标入围通知书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报名。报名结束后,我厅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聘承接主体。报名地址:省财政厅1717室(人民大街3646号),联系人:巩晏宏,联系电话:88771670。
  附件:吉林省财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需求情况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4日

  附件;
  吉林省财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需求情况表
服务项目名称 审核应对疫情影响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服务项目
需求单位 金融监管处 联系人及电话:刘冠男   0431-88771740
聘用社会力量类别 1.财务审计、专项检查类
2.投资审核类
3.绩效评价类
4.资产评估类
5.其他
聘用社会力量数量(承接主体)1家
付费限额(万元)3万元
对社会力量的具体资质及条件要求是否需要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 是 □ 否√
需要人数,其中注册会计师(高级职称/工程造价师/资产评估师)人数 共需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人、助理会计师2人
其他
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项目内容: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0]4号)、《关于引导金融强化服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持续经营的财政政策措施》(吉财金[2020]131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吉财金[2020]118号),审核报送的材料,并将信息汇总到指定Excel表格。   要求:1.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熟悉财政、会计、审计、金融、贷款、担保等专业理论和实务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近三年参加过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工作;2、职业道德良好,三年内未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社会力量服务业务涉及的地域范围及层级 在长春市办公,材料涉及全省各市(州)、县(市)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前
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管厅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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