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医院手术病人核酸检测费用保障的通知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医院手术病人核酸检测费用保障的通知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手术病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经研究,在疫情期间,将医院手术参保病人的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限定支付一次,具体项目收费标准按《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价招〔2020〕8号)相关要求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做好项目对照和解释沟通工作。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