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零见面”办理行政许可的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零见面”办理行政许可的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提供优质高效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现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零见面”办理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实行“零见面”受理
自本公告之日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15项行政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受理(网址:http://www.hbzwfw.gov.cn/)或者电话预约受理(咨询电话表附后)。确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的,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工作组(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邮编:050061)。
其中,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全面实行网上办理:
1.原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证,自2019年6月1日起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换证单位,可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网上办理许可证延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址:http://sepsclient.cnse.samr.gov.cn。
2.原省级发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请网上申请自我承诺免评审换证。对已提交评审换证的单位,请网上办理终止评审换证申请,重新提交自我承诺免评审换证申请。
3.对首次提交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且已受理的,受理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疫情结束后再行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对有特殊情况急于获证的单位,可以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评审机构沟通,在满足鉴定评审工作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取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评审。
4.暂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核工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不足12个月,需要采用考试方式换证的,可以申请免考换证。因考试暂停致补考时限超过要求的,其补考时限顺延12个月。 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以及涉及新冠肺炎防控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5项,凡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准予许可并邮寄相应证书。涉及产品检验和现场审查的,一律暂停产品送检和现场核查,待疫情防控期限解除后恢复。
2.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活动核准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4项,适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网上登记注册的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8号)的规定。
3.食品(含保健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3项,适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特殊食品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冀市监防领办〔2020〕17号)的规定。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或者换发行政许可证照的,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切实落实被许可人的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参照本公告内容,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到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见面”办理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
附件: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省政务中心15项行政许可咨询电话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2日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省政务中心15项行政许可咨询电话表
目录 | 咨询电话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0311-66635260,18531121937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0311-66635262,13363859068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0311-66635262,15633031718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 0311-66635261,15803311445 |
食品(含保健品)生产许可 | 0311-66635263,13731080108 |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 |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0311-66635263,15830968799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 |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活动 核准登记 | |
股权出质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