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2号——关于撤销市域范围有关检查卡点并同步恢复原关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发文字号: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2号
- 公布日期:2020.02.20
- 施行日期:2020.02.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2号)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村(居)民出行畅通,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撤销市域范围有关检查卡点并同步恢复原关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具体通告如下:
全市省际检查卡点继续保留,按照“人管住、物畅通”及“受控进入”的原则,实行24小时勤务和逢车必查,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除乐清市外,全市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于2月20日22时,撤销各辖区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等全部检查卡点(含市际),并同步恢复原关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 乐清市于2月22日20时,撤销辖区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等全部检查卡点(含市际),并同步恢复原关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
特此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