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别告知和诉讼提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别告知和诉讼提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1月26日国务院延长今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上海各法院原定于1月31日及2月1日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在节后上班期间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您首选上海法院多元解纷平台在线委托调解。确需提起诉讼请尽量通过“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上海市一网通办“诉讼服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等在线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7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