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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字〔202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东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附件
东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与措施联动,全面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高度重视、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科学应对”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领导指挥体系
  建立领导指挥体系,成立东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外以领导小组名义开展工作,对内对下以指挥部模式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燕振诚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疫情防治、专家、宣传舆情、交通联防、市场交易管理、社会随访、应急保障8个工作组,统筹协调处理疫情防控工作。
  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联防联控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领导指示,制定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防控计划,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并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宣传等工作,提出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联防联控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三、联防联控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防治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疫情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家赴县区协助开展病人救治、疫情处理工作;负责口岸转运病人、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普及等。
  (二)市委政法委。牵头抓好疫情可能引发社会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好进出有疫情地区人员排查和劝阻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新闻媒体,积极应对舆情,进行正面引导。做好疫情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对舆情进行监测研判,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防止负面炒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四)市委网信办。密切关注网上动态,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加强网上信息管理和引导,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主导权。
  (五)市发展改革委。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度,保证供应。
  (六)市教育局。做好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落实防控措施,协助做好疫情监测。
  (七)市公安局、滨海公安局。密切关注社会动态,严密治安管控,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依法打击传播谣言行为。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八)市财政局。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经费保障工作。
  (九)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监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对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十)市应急局。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督导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飞机场、火车站等落实防控措施;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活禽运输的查验和禁运工作;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疫情防控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运送及时、准确到位。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食用畜禽屠宰规范化管理,做好食用畜禽调运检疫监督,密切关注现阶段由武汉等疫情地区调入的食用畜禽,并根据国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进行实验室检测。进一步加强食用畜禽卫生监督。协调指导县区开展食用畜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食用畜禽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十三)市商务局。督促指导大型商超等商业网点的消毒、通风等工作,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应急防疫工作。
  (十四)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群众谨慎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指导旅行社等单位密切关注前往武汉、广东、北京等疫情地区的旅客,做好旅客信息登记。督导景区等文化经营场所的消毒工作。
  (十五)市外办。配合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涉外事务。
  (十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关闭市内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依法查处各类市场内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依法取缔市场内不规范活禽经营行为;负责疫情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防疫药品和物资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十七)市医保局。落实好患者医疗救治费用相关医保政策,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助。
  (十八)东营海关。负责全市口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确定口岸疫情防控措施,并组织对口岸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九)东营胜利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入港航班乘客信息采集、检疫、查验及告知工作。对发现来自疫情地区的发热病人,规范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通报联防联控办公室。
  (二十)济南铁路局淄博铁路段(东营火车站)。负责对乘坐列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优先安排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和器械等急用物资的运送。
  (二十一)东营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对来自有疫情地区的船舶进行重点防控,做好来自有疫情地区船舶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优先办理疫情处置人员以及运送防治药品、器械的船舶进出港手续。   四、工作措施
  采取“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的综合防控措施,强化及时发现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
  (一)抓好源头控制。加强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防控,因地制宜落实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体温测试等必要措施,启动发热旅客排查,依法做好隔离提示、留观和疑似病例交接、信息报告等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督促落实,公安交警部门予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由东营胜利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武汉航班设置独立的廊桥通道,做好入港航班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来自武汉等有疫情地区的发热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上报联防联控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旅行社等单位,密切关注前往武汉、广东、北京等疫情地区旅客,做好旅客信息登记;提醒市民谨慎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同时,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在全市开展近期从武汉进入我市人员摸底排查;对往返于武汉、东营两地的工作人员和大专院校学生,梳理掌握相关信息;加强体温检测和随访,发现发热人员,及时引导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每日报告健康状况。
  (二)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管活禽交易、运输、屠宰环节,暂停中心城区活禽交易,暂停从武汉等地调运输出活禽等产品。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地毯式检查,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市场活禽业户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三区分离”和“一日一消毒、一周一扫除、活禽零售市场当日零存栏”等制度,最大限度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商场、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防控,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
  (三)严格疫情监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强化预检分诊制度,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发现疑似病例要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报告。
  (四)做好医疗救治。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四集中”的要求,市级确定市传染病医院(东营胜利医院)、市人民医院、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疗救治医院,承担全市重症病例的收治任务,对确诊或疑似病例原则上集中在市传染病医院进行集中管护救治。各县区分别确定辖区内一所综合医院作为本县区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做好相关病例的诊治工作。各医疗机构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五)落实应急保障。财政部门根据防控需要,将疫情的科研、监测、培训、演练和事件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器材、药品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贮备疫情应急处理经费,确保应急工作的落实;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医保部门负责落实患者医疗救治费用相关政策,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六)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省黄河三角洲农高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负责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疫情上报由所在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七)加强宣传引导。遵守宣传纪律,既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又坚持一个声音、一个口径。宣传、网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通过媒体采访、专家解读等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避免不实信息和谣言炒作,避免社会恐慌。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发布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发热患者就诊指南,引导发热患者规范有序就医;制定小册子、明白纸,发布健康教育和提示信息,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物资人员准备,保障经费支持。各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本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成员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联防联控办公室备案。(联系人:杨振东,联系电话:8336063、8331063、13156806611,电子邮箱:dyswjwjkk@dy.shandong.cn)
  (二)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由联防联控办公室牵头负责定期召开联防联控联席会议,遇有重大事项邀请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联防联控办公室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发送有关部门。
  (三)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及时互通疫情监测信息,做到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办公室具体负责日报告制度执行。
  (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联防联控办公室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公众心理疏导,避免出现社会恐慌,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不折不扣抓好疫情处置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春节假期期间,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状况,确保有力有序做好各项处置应对工作。
  附件:东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东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志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贾瑞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田和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晓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美华(副市长)
  戚思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常淮诚(东营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李 辉(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孙典阔(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永昌(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史新建(市委网信办主任)
  郭顺先(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红军(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邵红双(市科技局局长)
  刘庆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高 飞(滨海公安局局长)
  师 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陈荫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迎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燕浩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西牧山(市商务局局长)
  陈桂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燕振诚(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司传珍(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刘良范(市应急局局长)
  程爱华(市外办副主任)
  王秀凤(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许建仁(市医保局局长)
  杨同贤(东营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军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许其成(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云翔(东营海关关长)
  戴昶昱(东营胜利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燕雪英(东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
  田兵兵(河口区委副书记、区长,东营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马保文(垦利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伟颂(广饶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
  张晓彬(利津县委副书记、县长)
  牟春辉(省黄三角农高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朱吉忠(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公共事业管理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李辉、燕振诚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国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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