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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滁州中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9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月10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我院将另行通知。   2.疫情防控期间,滁州中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防控、抗击疫情需要而暂停、暂缓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情况下,请您积极配合。   3.节后上班期间至疫情解除前,广大市民有诉讼需要的,请尽量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安徽诉讼服务网的网上立案系统登记立案。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可就近选择任一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办理立案手续。诉讼费缴纳可通过网上缴费等便捷方式,尽量减少出行。

  “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安徽诉讼服务网   4.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您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交调解申请:一是手机微信搜索“多元调解小程序”;二是电脑百度搜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点击“提交纠纷”即可。

  多元调解小程序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5.如需查询案件进度、承办法官及其电话,或者有其他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异地当事人需加拨滁州区号“0550”)。
  6.鉴于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请务必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安检及信息登记等工作;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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