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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铜川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新开工项目审批条件及程序》的通知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铜川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新开工项目审批条件及程序》的通知
(铜住建发〔2020〕19号)


各区县住建局、新区建设局、耀州区住改办,各项目建设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防输入、防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工地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暨施工安全指南的通知》(陕建发〔2020〕31号),经局会议研究,现制定了《铜川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新开工项目审批条件及程序》,请按照区县、新区管委会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所属区域疫情防控等部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批条件
  (一)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专人负责,按各区县、新区管委会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项目工地需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也可联系酒店采取隔离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所属区县、新区管委会疫情防控要求。
  (三)项目工地要确保防疫物资储备到位,项目(施工)单位应准备足够的防护口罩、测温计、消毒液、洗剂用品等防疫物资。
  (四)项目工地外来劳务人员实行项目部负责,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隔离期到后,经当地卫健部门认可方可上岗。严格排查到岗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建立信息库,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施工现场全员实名制考勤,真实准确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项目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按规定每天不少于两次消毒杀菌处理。
  (七)疫情防控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必须达到复工复产、新开工要求。   二、审批程序
  (一)项目开工(复工)申请须经区县住建局、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和疫情防控等部门验收审批后方可开工。
  (二)区县住建局、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审批开工(复工)项目应及时报市住建局备案。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1日

  附:
  住建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区域

监管部门

联系电话

备注

新 区 (新材料产业园区)

新区建设局

0919-3189810

耀州区 (董家河工业园区)

耀州区住建局

0919-6281619

13399291968 18729997666

王益区 (耀州窑文化基地)

王益区住建局

0919-2398652

印台区

印台区住建局

0919-4185153 0919-2582602

宜君县

宜君县住建局

18992955719


  注:1.王益、印台辖区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在报送辖区住建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后,报市质监站备案(联系电话:0919-2181650)
  2.市住建局咨询电话:0919-318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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