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关于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发文字号: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1号
- 公布日期:2022.06.10
- 施行日期:2022.06.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61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继续坚持社会面疫情防控
市民进入所有开放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继续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并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场所及行业的管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坚持开展核酸检测
(一)继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各地区继续保持每日组织辖区内不少于15%社区(村屯)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7天内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频次执行,具体如下:
落地即检:域外来(返)沈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立即再进行1次抗原或核酸检测。
每日一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核酸采样检测人员、消毒消杀人员、流调人员、进口冷链物流从业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船舶引航员、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移民海关一线工作人员、进口服装和国际邮政快递直接接触人员等高暴露风险人群。
两日一检:与“每日一检”人群密切接触人员,医疗机构(除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外)医护人员,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后勤服务人员,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药店从业人员等风险人群。
每周至少两检:商超、宾馆、酒店、饭店、洗浴中心、美容美发、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农贸集贸市场、物流集散地、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等重点场所人群;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环卫工人,火车司机、大货车司机,快递外卖、装修工人等流动性较强人群。 进一步有序开放相关场所
洗浴、桑拿、美容、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迪吧、KTV、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按照最大接待顾客人数75%有序开放。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类药品,须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报送制度。对已开放的各类场所,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本通告自6月12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0日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