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布日期:2021.07.30
- 施行日期:2021.07.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技工院校:
根据省人社厅办公室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为做好当前突发疫情处置,加强突发疫情防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7月30日起厦门市已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对个别区域实施了中风险地区管理。各机构、各校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松懈心态、麻痹思想,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工作标准,按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抓好突发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要引导全体员工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自觉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全体员工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少聚集”,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 、环境封闭的场所要佩戴好口罩,减少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疑似症状,及时向当地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要教育全体员工严守防疫规定,不得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严格落实校园健康管理措施。
一是非必要不进校不离厦。坚决管住校园各种大门小门,管住门、管住人。校外无关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需做好预约审批后,落实“扫码、亮码、测温”等措施,方可通行。在厦师生非必要不外出、不离厦。二是暂停集体活动。即日起,暂停学生报到、入学测试、入学训练等活动;暂停在本市举办的研学、交流、培训等活动;暂停在厦各类线下招生活动等;停止任何形式线下培训活动。三是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做好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学习和生活指导,非必要不出校,确需出校的,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各校积极对接各区卫健、疾控等部门,按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做好12-17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摸排本校(单位)未接种员工,对于身体状况符合接种条件的,做到“应种尽种”。进一步推进在校学生接种比例,筑牢校园免疫屏障,各校注意及时跟踪落实师生接种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反馈接种情况。 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方面要激活应急指挥体系。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防线,加强属地管理,强化联防联控,完善“两案九制”。即日起,立即激活应急响应指挥和工作体系,按照“两案九制”和领导小组、指挥部体制,严格规范落实各项校园防控措施,提前做好人力、物资、检测能力等储备工作,视情开展多场景应急演练。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即日起,各校要安排信息员向市人社局“日报告、零报告”,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于每日12时前报告。如有发生疑似、确诊病例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上报,同时填报《个体病例填报表》。 加强人力资源机构管理。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即日起暂停举办现场招聘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请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积极配合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暂停线下聚集活动,尽量通过网上招聘、在线面试等方式开展业务。
各区人社局要督促各技工院校、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密切与疫情防控部门沟通联系,注意做好应对措施和预案,严格按属地要求做好工作。请各校立即部署落实,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做好师生、家长宣传引导(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共同维护校园疫情防控安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