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部署,为提升南宁市应对疫情防控能力,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将全力支持科研力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探索解决疫情防控相关问题研发应用的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新模式。现将支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研究项目通知如下:
支持的项目范围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应用研究;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装备研发与应用;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体系建设研究;
(四)中医药民族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
(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与诊治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六)其他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起到积极作用的科研项目。 支持模式
(一)对南宁市企事业单位自行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研究,并对疫情防控起到重大或积极作用的项目,将优先列入2020年南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予以后补助的方式支持。
(二)对获得国家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2020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等项目支持的南宁市企事业单位,给予获支持项目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后补助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申报,特事特办,对申报单位人员条件不作要求,并简化审核程序。申报单位须在肺炎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申报。
(二)对获得国家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2020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等项目支持的应提供项目立项通知和项目立项合同。 申报方式
1.申报后补助项目的,申报材料须全部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zhengsheke@126.com。电子材料发送后,请拨打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电话:4852017,申请材料预审。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后,企业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企业公章),通过邮政速递EMS寄送到: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淡村路5号,邮编:530031。
2.申请对获得国家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2020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等项目配套支持的,应填写研发创新任务配套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项目立项通知和项目立项合同(复印件)通过邮政速递EMS寄送到:南宁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邮编:530028。
说明:暂不开展现场接收材料及审核材料。 联系电话
1.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0771-4852017 4989789
2.南宁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
0771-5533819
附件:研发创新任务配套资金申请表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研发创新任务配套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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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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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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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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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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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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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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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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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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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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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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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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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 (万元) | 总投资 | 中央 财政经费 | 广西 财政经费 | 南宁市 财政经费 | 企业 自有经费 | 银行 贷款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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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曾获得南宁市财政配套经费 □否 □是(曾获配套经费 万元) | ||||||||||||
本次申请配套经费 | 万元 | |||||||||||
单位 负责人 |
| 职务/职称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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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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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 |
| 职务/职称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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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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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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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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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