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原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2.11.26
- 施行日期:2022.11.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疫情防控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打赢疫情歼灭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工作,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市级科研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安排,正在申报的2022年度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申报期不变,全流程在线办理,涉及产学研合作协议、科研诚信承诺书等附件资料确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签字签章的,可以先上传电子版。后期市科技局将适时通知补充完善。 项目变更。涉及项目变更事宜办理,确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签字签章的,可以先提交“补充任务书”电子版至项目管理系统,后期补充完善。项目确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期推进的,市科技局将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调整实施期限。 结题验收。需要会议答辩或者现场评审的项目,延期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诚信管理。因参加一线抗疫或管控隔离等原因,无法办理有关手续产生的信用记录,市科技局按程序据实予以免于扣分处理。
请各单位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科研工作,为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积极保障,做好参加一线抗疫或处于隔离管控期的科研人员有关项目申报、过程管理、评审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疫情期间,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箱(17615396@qq.com)反馈至市科技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6日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