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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0〕14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财社〔2020〕82号)等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结算资金(项目代码:Z165110060007),补助结算资金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等文件规定,部属和省属医疗机构的补助资金按属地化原则管理,由地市财政统一分配。请你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用好中央财政补助结算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地方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含此前粤财社〔2020〕32号、粤财社〔2020〕52号安排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预算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已经实际支出的资金要据实反映资金安排情况。   三、市县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预算管理系统中分别登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请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于7月8日前将本地的资金分配文件抄报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4日

  附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资金编码

项目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经济科目

金额

备注

合计

    

977,710,710.00

 

安排合计

    

985,344,610.00

 

收回合计

    

-7,633,900.00

 

各市合计

    

977,710,710.00

 

广州市小计

    

385,070,140.00

 

广州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385,070,14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85,070,140.00

 

深圳市小计

    

-7,633,900.00

 

深圳市本级

888-2020-XMZC-0295-01-000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7,633,9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7,633,900.00

 

珠海市小计

    

51,342,050.00

 

珠海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06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51,342,05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51,342,050.00

 

汕头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19,621,540.00

 

汕头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0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19,621,54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9,621,540.00

 

佛山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76,355,790.00

 

佛山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09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76,355,79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76,355,790.00

 

韶关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43,791,530.00

 

韶关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43,791,53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43,791,530.00

 

河源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35,349,540.00

 

河源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6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35,349,54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5,349,540.00

 

梅州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36,561,360.00

 

梅州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0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36,561,36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6,561,360.00

 

惠州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24,458,010.00

 

惠州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08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24,458,01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4,458,010.00

 

汕尾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13,316,730.00

 

汕尾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8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13,316,73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3,316,730.00

 

东莞市小计

    

73,180,770.00

 

东莞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0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73,180,77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73,180,770.00

 

江门市小计

    

42,051,360.00

 

江门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42,051,36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42,051,360.00

 

阳江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19,187,720.00

 

阳江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19,187,72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9,187,720.00

 

湛江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31,252,370.00

 

湛江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31,252,37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1,252,370.00

 

茂名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17,789,310.00

 

茂名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17,789,31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7,789,310.00

 

肇庆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31,137,960.00

 

肇庆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0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31,137,96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1,137,960.00

 

清远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25,835,490.00

 

清远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0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25,835,49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5,835,490.00

 

潮州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7,312,340.00

 

潮州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9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7,312,34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7,312,340.00

 

揭阳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23,363,320.00

 

揭阳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0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23,363,32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3,363,320.00

 

云浮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28,367,280.00

 

云浮市本级

890-2020-XMZC-3065-01-001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2300208 结算补助支出

 

28,367,28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8,367,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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