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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在县城及集镇进一步严格以户为单位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通告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在县城及集镇进一步严格以户为单位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通告
(罗府通告〔2020〕19号)


全县广大群众:
  为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途径,2月6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县城及集镇进一步严格以户为单位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通告》(罗府通告〔2020〕13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月16日12:00时起,除“居民外出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外,解除“步行往返”及“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等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外出”的规定。
  特此通告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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