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统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保障灾情期间粮食烘干需求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07.30
- 施行日期:2020.07.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粮食管理 疫情防控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统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保障灾情期间粮食烘干需求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委:
7月份以来的连续强降雨,导致我市出现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对政策性粮食库存安全、新收获粮食质量和农民增产增收带来严重影响。时值早籼稻入市收购在即,已受潮粮食亟需在短期内通过烘干保持品质,为此,现就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服务保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是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建设项目,根本目的就是为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提供保障,各县(市)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在应对灾情、服务大局、减损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满负荷运行,主动提供粮食烘干服务。 突出重点,注重区域统筹
各县(市)要结合受灾区域分布情况,统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保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科学调度使用,切实做到应烘尽烘、随到随烘,最大程度减轻种粮农民损失。要做到抗灾保粮同步进行,特别是政策性粮食,数量大、集中度高,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多点同步实施烘干,做到烘干、转移和处置多措并举,确保粮食安全,为应急保供和调控市场全力提供保障。 立足全局,强化社会责任
各县(市)要提高政治站位,着眼全局,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督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按照保本原则,主动对接种粮农民、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社等,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代烘、代储、代销售等服务。同时,也要引导和鼓励其它具备烘干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合理规范提供有偿烘干服务,为有效应对灾情多渠道形成服务保障合力。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局)请于8月28日前,将7月份以来,辖区内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烘干保障情况汇总上报。
联系人:顾伟 联系电话:63538630
附件: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灾情期间粮食烘干保障情况统计表
合肥市发改委
2020年7月30日
2020年7月30日
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灾情期间粮食烘干保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烘干粮食类别及数量 | 备注 | |||||||
政策性粮食 | 市场化粮食 | |||||||||
合计 | 小麦 | 稻谷 | 其它 | 小麦 | 稻谷 | 其它 | ||||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 | ||||||||||
其它市场经营主体 | ||||||||||
制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1.企业名称:重点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名称,其它提供烘干服务的经营主体也最大程度的纳入统计;
2.市场化粮食:农民自存粮,大户、家庭农场、加工企业等主体库存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