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01.31
- 施行日期:2020.01.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疫情防控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伤病职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减少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现场办理业务导致的感染风险,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劳动能力鉴定经办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决定暂停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8日前的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活动,后续鉴定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为减少人群聚集产生的交叉感染风险,建议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关注“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办理方式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人根据网上办理业务指引(附件1)提交申请后,后续鉴定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调整2020年春节假期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办理点对外服务时间如下: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于2月3日(农年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对外服务(注:番禺劳动能力鉴定办理点延至2月10日起对外服务)。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询问,请在对外服务时间内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各劳动能力鉴定办理点对外服务电话及春节假期对外服务时间详见附件2。
如您确需前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请您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后进入服务大厅,否则我们将予以劝阻。如发现体温异常,请您立即离开服务大厅并配合我们做好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网上办理业务指引
2.广州市各劳动能力鉴定办理点联系电话及春节假期对外服务时间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020年1月31日
2020年1月31日
附件1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网上办理业务指引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办指引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办理流程:选择“广州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窗口办理页面,通过浏览或检索的方式,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如: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事项在“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项目中申请)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网办指引
办理流程:关注“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通——社保查询/办理——我要办理”,选择需要办理的劳动能力鉴定事项,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附件2
广州市各劳动能力鉴定办理点联系电话及春节假期对外服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