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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文旅厅部署要求,切实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文旅厅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风险研判,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假日市场等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二、把握精神,落实防疫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要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证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于预、科学处置。   三、严格值守,筑牢安全防线
  (一)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工作,主动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变化,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引导,做好安全保障。督促各文旅单位、公共文化场馆等及时检查电气电线燃气线路,防止因低温大功率使用电器,发生电线短路或燃气事故引起火灾;加强对建筑物、室外悬挂物、树木等检查,防止因积雪发生局部坍塌、坠落或漏水,造成财产损失;加强对锅炉、电梯、游乐设施等检查检修,确保运行安全;备足防寒防滑物资,严防发生人员滑跌伤害。特别是督促山岳型、涉水类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项目要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预防设施,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要时关停景区和游乐设施;督促旅行社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整出行时间和旅游计划,做好旅游车辆行前安全检查,提醒司机安全谨慎驾驶。
  (二)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文旅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文物火灾隐患和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主动联合辖区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文化旅游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抓好整改。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教育培训等工作,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围绕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消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结合火灾特点,督促行业单位强化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文化旅游行业旅游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加强对室内冰雪馆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室内冰雪活动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和《室内冰雪活动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开展检查维护和隐患自查自改。对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检查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彻底排查所有风险隐患,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
  (四)做好文旅行业春运工作。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旅行社加强行前安全教育,落实导游专座,选择资质齐全的车辆;督促A级旅游景区针对景区景点内人员聚集特点,提前做好疏导方案,合理设置接待上限,控制人流密度,加强安防管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强化景区各类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做好大型演出场所安全检查。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园区)文化和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假日舆情监测、投诉处理、应急情况处置等工作。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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