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暂停信访接待的公告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22.03.17
- 施行日期:2022.03.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信访 疫情防控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暂停信访接待的公告
因疫情防控需要,即日起暂停现场信访接待,恢复时间待定。如需投诉举报信访,请通过来电、信函等渠道进行反映。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78(工作日9:00-17:00)
投诉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8号辽宁银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群众来信 收
信访、举报咨询电话:024-22525233(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信访、举报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8号辽宁银保监局 群众来信 收
廉政监督电话:024-22572177(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廉政监督传真:024-22521365
廉政监督电子邮箱:lnybjj_jjjcs@cbirc.gov.cn
廉政监督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8号辽宁银保监局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 收
廉政监督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信地址仅受理对辽宁银保监局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举报
特此公告。
辽宁银保监局
2022年3月17日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