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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全面启动中小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系统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全面启动中小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系统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1〕109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委,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到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和早控制,在原试点工作基础上,市卫生局、市教委定于2012年初全面启动中小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系统,通过北京市中小学生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平台,实现晨午检防病相关信息网络实时报告。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教育、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沟通,密切合作,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一)卫生部门负责制订传染病早期监测预警相关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不断完善网络直报系统建设,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同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网络直报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提高疫情监测质量,提出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措施与建议。
  (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将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重要内容,落实职责追究与考核等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的技术培训。
  (三)中小学校应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工作制度,将监测信息的收集和报告落实到班级,明确报告流程,确保网络直报的数据质量。班主任为班级晨午检和传染病早期监测信息收集的责任人,负责本班级晨午检的实施及监测信息的收集和填报;校医作为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工作责任人,负责指导各班每日开展晨午检和监测信息的收集、填报,并负责全校监测信息的审核、汇总与网络上报,确保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二、分级培训,定期督导
  卫生、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的技术培训;区县疾控中心、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二次培训和指导工作。中小学校校医应对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进行早期预警监测的培训,指导各班规范开展晨午检,定期对全体师生进行传染病有关症状及预警相关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早期预警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学校晨午检实施情况、网络直报数据质量和信息安全等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质量。各区县卫生局和教委要将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系统网报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保障到位,统筹实施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学校卫生工作经费投入,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计算机、网络设备,保障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系统网报工作的及时、有效和安全。
  全市中小学校的系统网络直报培训从2012年2月开始分批进行,2012年春季开学初试行,各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信息系统网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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