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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的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车辆顺畅通行,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我局受理疫情防控期间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申请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的主体为畜禽养殖企业、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外埠生产基地、涉农龙头企业等企业或组织;应急物资包括“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必需品、农业防疫物资等。   二、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填写《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申请》(见附件),所有信息必填,不得漏项。具体时间按往返路程计算,一次一申请。   三、申请流程
  申请企业将加盖公章的《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申请》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sqcz2020@163.com,我局将审核企业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我局将加盖公章的《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发送到企业提供的邮箱。企业彩色打印《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同时随车携带。   四、办理要求
  1.申请企业务必如实填写《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申请》各项信息。
  2.《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随车携带,同时使用。
  3.司机及随车人员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并保证调拨(转运)农产品及农业生产必需品的质量安全。
  4.货车不作证明外其他用途或产生租赁等行为,不搭载无关人员。
  5.若违反要求,我局将收回《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并不再发放。
  附件: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申请)
 (电子版可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bjzgnmfsj@163.com,密码82031975)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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