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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和农村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和农村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穗卫肺炎防控函〔2020〕76号)


***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4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和农村组
2020年2月11日

  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指引


  一、所有村庄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保留村庄主要出入口并做足消毒工作,在村道主要出入口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村。出租屋业主对相关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出租屋经营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外卖、投递、快递实行无接触配送。   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不串门、不聚餐、不扎堆。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取消乡村庙会、年例等聚会习俗活动。不要去棋牌室或住家聚众玩扑克牌、打麻将等。选择居家读书、听音乐、看电视等更安全的学习娱乐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室内体育活动,多活动筋骨,锻炼身体,增强免疫力。   三、所有村民外出一律佩戴口罩。农贸市场、商店等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并设专人值守监督,测量体温。   四、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接触动物或处理动物粪便、外出返家后,及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按照“七步洗手法”,至少冲洗15秒,确保每个部位都擦洗到。   五、禁止一切野生动物的买卖交易和食用。畜禽要圈养,不可散放,定期做好圈栏舍的清洗消毒,及时注射疫苗。严禁使用人粪尿投放鱼塘肥水。   六、搞好农村厕所清洁消毒工作。村庄保洁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做好乡村公厕卫生保洁消毒工作。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农户定期做好户厕清洁消毒工作,加强通风,保持家里空气流通,通风时,注意做足居家老人、小孩防护措施。   七、做好农户生活垃圾处理,搞好环境卫生。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清运垃圾,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八、要强化返乡人员、流动人口健康管理。村委会协助做好对返乡人员、流动人口的追踪、筛查,加强健康管理。加强对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疫情发生地区返回人员排查、登记、随访,做好健康状况监测,了解是否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做好登记,落实居家观察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九、做好入户健康服务工作,强化人员健康状况排查,落实“八个一”服务管理措施:在居家隔离住户门前张贴一份健康关怀提示,递送一份居家隔离告知书,确定一位社区对口联系服务人员,送上一支温度计、一打口罩、一个体温检测表格、一支笔、一份宣传手册。   十、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委报告,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一、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观察时间为两周(14天),具体为与“新冠肺炎”病人末次接触、暴露后的14天或为离湖北抵穗后的14天。在此期间,该对象需独立居住,如果没有独立房间,照料者需与其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另外,家庭成员进入居家医学观察对象活动空间时需佩戴口罩。拒绝家庭以外的人员探访。   十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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