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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文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加强外来人员、返乡人员管理和禁止集体活动的通告

文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加强外来人员、返乡人员管理和禁止集体活动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2020年1月15日后从湖北省返回或经停过湖北省的,以及凡是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过的外来人员和返乡人员,必须主动报告现场查验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可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全市餐饮、会议承办单位暂停或延期承办宴席、大型会议等业务,全市农村宴席暂停或延期举办。各镇(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严格执行到位,不配合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广大群众不得组织或参加聚餐、庙会、公期、各类文化演出等群体性活动,各镇(场)要积极引导和劝阻,不配合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严禁打麻将、打扑克等聚众活动,各镇(场)、各村委会(社区)要加强管控,不配合的甚至涉及赌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五、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上情况进行监督举报,举报投诉电话:63222277。
  特此通告。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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