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2020年1月23日
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国家、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藏卫发明电〔202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加强疫情排查监测和监管,加强医疗救治应对,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有效防控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各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制定预案、方案及成立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落实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疫情,严格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二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管理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要求,规范疫情报告和处置,加强病例救治,全力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早期识别、重症与危重症救治能力,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的危害。
疾控部门:负责做好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按程序及时报告,必需在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工作,并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疫情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做好应急物资、疫情处置先期准备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特别是活禽交易市场从业人员的主动监测。
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卫生监督监测,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的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
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救治的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病房、医疗设施、药品、救护车和防护用品等物资、人员准备和调配工作;设立发热门诊,做好预检分诊,并建立疑似、确诊患者隔离、救治等流程;一旦发生疫情,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二版试行)等国家相关流程进行规范疫情报告和处置,加强病例救治,全力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早期识别、重症与危重症救治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的危害。
农业农村、林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动物疫情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各类牲畜和野生动物、农贸交易市场、密集活动区等进行监测;对各类牲畜和野生动物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及时报告和送检,特别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要高度敏感,控制家畜移动,一旦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发生家禽疫情,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严格产地检疫,确保患病动物不出场(户);强化对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畜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产销分离和定期消毒制度;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或乱丢乱弃,切断疫病源头,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阻断病毒向人传播。
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的巡查监管力度,重点严把食品原材料进货关,餐饮单位严禁购买来历不明禽畜肉,保障消费者餐饮安全;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餐的检查,从严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或来历不明禽畜肉,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坚持食品留样制度,无健康证明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强化卫生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严格执行教学区早晚消毒制度、晨检制度落实;根据紧急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落实学校、托幼机构防控措施。同时做好返藏学生疫情监测防控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出入拉萨旅客和跨区、市出行旅客的疫情监测工作,若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对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司乘人员的防控知识培训。
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各大公安检查站及流动人口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监测工作部署,加强重点疫区人员流入我市的发现,并配合防疫部门开展防控工作,对防疫工作开展期间发生的各类违法情况及时开展处置,若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市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专项经费。
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医疗保障制度负责解决患者医疗费用报销,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发改、住建部门:负责掌握全市建设项目进藏施工人员底数情况,并做好各施工现场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若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商务部门:做好集(农)贸市场监管和市场环境整治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全市各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及特殊教育学校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若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旅发部门:负责协调全市范围内各旅行公司,做好进藏旅游人员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若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网信部门:负责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疫情变化和社会把热点问题进行及时解疑释惑,如发现苗头性舆情妥善处理。
外事部门:负责对境外输入我市的外籍人员进行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若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空港新区:做好本辖区内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同时负责协调民航部门和机场海关做好机场疫情防控及监测工作,防止输入性病例。
柳梧新区:做好本辖区内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同时负责协调铁路部门做好火车站疫情防控及监测工作。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联防联控,形成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职责,密切配合,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协商、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全面落实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市场监管、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努力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现“有序、有力、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目标。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准确规范发布疫情信息和采取的防控措施,宣传普及科学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和方法,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指导医务人员和畜禽饲养、贩运、屠宰加工、动物防疫等职业人群做好自身防护;要加强舆情监测,统一信息发布,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年。
(四)强化督查,严格追责
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凡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病发生和疫情流行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
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果 果 市委副书记、市长,城关区委书记
副组长: 吴 亚 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 家 民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达 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 永 林 副市长
赵 涛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贡扎曲旺 副市长
成 员:龚 大 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拉萨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
扎西德吉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郭 万 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代 利 刚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中 楚 成 市教育局局长
次仁卓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 恩 宏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其美旺姆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旦增曲扎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刘 英 俊 市住建局局长
白玛玉珍 市民政局局长
韩 新 强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次 达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扎西平措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陈 常 军 市旅发局局长
索朗次仁 市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 如 军 市外事办党组书记
刘 小 斌 市委网信办主任
尹 美 玲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任 轶 市人民医院院长
叶 晓 梅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格桑卓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尼玛桑珠 市卫生健康委副调研员
洛 色 柳梧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崔 建 勇 空港新区管委会主任
格桑平措 堆龙德庆区委书记
旦增尼玛 墨竹工卡县县长
普 琼 尼木县县长
春 新 达孜区区长
其美次仁 当雄县县长
格桑邓珠 曲水县县长
黄 辅 龙 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尼玛仓决 城关区副区长
米 玛 林周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张永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扎西德吉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叶晓梅同志、格桑卓玛、尼玛桑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协调各单位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和向市委、市政府上报有关工作信息,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一)专家救治防控组
组 长:扎西德吉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任 轶 市人民医院院长
次仁卓玛 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成 员:妮 玛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阿 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尼玛旦增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格桑央金 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
潘 多 市卫健委疾控科负责人
尼玛次仁 市卫健委监督科(应急办)科长
边 威 市卫健委规信科(爱卫办)科长
强巴旦增 城关区卫健委主任
强巴索朗 林周县卫健委主任
罗 刚 尼木县卫健委主任
索朗次仁 当雄县卫健委主任
余 强 堆龙德庆区卫健委副主任
边巴顿珠 达孜区卫健委副主任
巴桑卓玛 墨竹工卡县卫健委副主任
雪 珠 曲水县疾控中心主任
冉 小 林 空港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央 金 柳梧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 云 桃 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
负责指导全市各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按照“有力、有序、有效”的原则,采取“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救治”和“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收治、集中专家”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预案、方案,成立医疗专家救治防控领导小组、医疗救治专家组、疾病预防控制组、援藏专家指导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疫情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规定,规范疫情报告和处置,加强病例救治,全力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早期识别、重症救治,有效救治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宣传教育组
组 长:吴 亚 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龚 大 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拉萨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
刘 小 斌 市委网信办主任
马 可 尼 拉萨晚报社副总编
主要职责:负责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网络舆情监管,重大舆情信息的防范和处置。
(三)督导检查组
组 长:王 家 民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 组 长:旦增塔杰 市纪委常委
庞 景 法 市委督查室主任
次仁德吉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工作纪律的监督。
(四)干部教育协调组
组 长:达 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 组 长:彭 丽 华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
邵 宇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米玛次仁 市委干部监督科科长
胡 德 中 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进出武汉的干部职工进行摸底排查,做好教育引导及监督工作。
(五)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 永 林 副市长
副 组 长:侯 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成 员:叶 晓 梅 市卫健委副主任
尼玛次仁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卓嘎拉姆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副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各工作小组相关工作,保障各小组具体工作的有序推进。
(六)社会稳控组
组 长:赵 涛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代 利 刚 市国安办主任、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曹 恩 宏 市交通局党组书记
陈 常 军 市旅发局局长
阿 米 市疾控中心主任
各县(区)公安局局长
主要职责: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社会面的防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打击造谣传谣,制造事端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教育联络协调组
组 长:中 楚 成 市教育局局长
副 组 长:王 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仁 旺 市教育局安卫办主任
主要职责:加强与教育厅的沟通协调,负责对全市内地西藏班学生进行摸底排查,收集相关信息,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引导,做好重点疫区返藏学生医学周期内的监测服务工作。
(八)物资保障组
组 长:旦增曲扎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副 组 长:扎西德吉 市卫健委主任
成 员:格桑卓玛 市卫健委副主任
卓玛次仁 市财政局行政文教科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防控工作所需医疗物资等的统计、经费保障和采购工作。
(九)沟通协调联络组
组 长:次旦卓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代 利 刚 市国安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常 军 市旅发局局长
党 军 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郭 万 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格桑央金 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
各县(区)卫健委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及其他地(市)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工作衔接对接等工作。
各工作小组根据《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细化方案、预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