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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帮助我市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全面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扶持政策,现就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中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加强分类指导。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地推动中小企业尽快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二)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三)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在疫情期间对复工复产中小企业缴纳电费、水费、燃气费有困难的,实施阶段性缓缴,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切实保障公路畅通,对采取硬隔离手段阻断公路畅通的由交通部门、交管部门给予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精准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挖掘本地供给潜力,促进劳动者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
  (五)积极落实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对经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按政策规定落实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鼓励各县区财政在积极落实上级政策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依法依规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纳税人因此次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在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困难减免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通过后,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在税收征管方面,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因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七)推动加大政府采购和清欠工作的力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不得形成新增拖欠账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八)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台的各项金融支持服务政策措施,市内各银行机构要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政策,并对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会出台的文件创新落实举措。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免收应急转贷费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对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支持秦皇岛银行做好7亿元二级资本债发行,增强资本实力,提高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用好用活7亿元支小再贷款,定向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
  (九)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各金融机构要针对疫情形势开发调整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适度提升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容缺机制。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企业,各金融机构要开放绿色通道,加快业务办理速度,适度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规模,下调贷款利率,发挥好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综合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秦皇岛银保监分局)   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
  (十)组织开展技术与产品创新。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新型冠状病毒开展防控相关产品的研发及成果应用,为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一)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5G、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推广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工业软件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敏捷制造和精益生产能力。支持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以网络化协作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通过协同制造平台整合分散的制造能力,实现技术、产能与订单共享。(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二)帮助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组织适合开展电商业务的中小企业对接国内、省内大型电商平台,利用电子商务手段采购生产资料销售终端产品。协调省市培训资源,对中小企业进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为中小企业电商提供人才支撑。积极为电商企业提供转型升级服务,组织中小电商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扩大企业知名度。鼓励支持餐饮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开展团餐供餐服务。联合阿里巴巴本地生活,推出极速“线上建店”并给予扶持、极速推动品质商家加入阿里巴巴本地生活“放心选”专区、极速上线饿了么“买菜”频道减库存等措施。(责任单位:市外事商务局)
  (十三)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导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化部署,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十四)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发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积极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对在孵企业和团队适当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相关载体,在年度绩效评价中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五)加强培训服务。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鼓励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参加常态化线上培训,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六)加强涉疫情相关法律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助因疫情导致外贸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业申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减少企业损失和贸易风险。(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协调不记入失信记录。(责任单位:市审批局)   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十七)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人员就业、保障要素供给,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八)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指导中小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惠企政策受益面,提升企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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