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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广湖北省中医院新冠肺炎康复门诊做法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广湖北省中医院新冠肺炎康复门诊做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省属医疗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尽快恢复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的呼吸、躯体、心理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及社会参与能力,湖北省中医院在开展隔离康复点巡诊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北省中医院新冠肺炎康复门诊建设规范(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规范》),并开设了新冠肺炎康复门诊,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设置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门诊,并指导康复门诊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康复治疗中的作用。   二、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在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工作。具备条件的,可设置新冠肺炎康复门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三、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新冠肺炎康复工作中,应根据国家和省发布的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方案与指引,推广多学科协作诊疗与康复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出院患者心理康复,最大程度恢复患者日常生活能力,提高其远期生活质量。   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医院感染防控制度,在开设新冠肺炎康复门诊时,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制定康复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加强医护人员培训,规范消毒、隔离、防护和感染监测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五、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中医馆”信息平台与互联网医院,采取网上随诊、远程会诊、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出院患者提供便捷的康复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技术指导。
  附件:《湖北省中医院新冠肺炎康复门诊建设规范(试行)》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湖北省中医院新冠肺炎康复门诊建设规范(试行)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促进新冠肺炎患者后期持续、高质量康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18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患者跟踪随访等全流程管理,规范康复操作技术及流程,确保新冠肺炎康复门诊有效运行,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门诊规范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为新冠肺炎患者提供全面、高质量的康复服务。   二、服务对象
  符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并解除恢复期隔离的患者。   三、建设标准
  (一)基本设置
  参照传染病门诊相关要求,设置候诊区、复诊诊室、CT检查室、检验室、健康管理中心等功能区域。
  (二)专项设置
  针对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发生的呼吸功能、躯体功能、心理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社会参与能力等障碍,开展针对性的评估和治疗,开设“肺功能评估室、心理咨询干预室、中医特色诊疗室”等特色诊室,实行一站式流程服务,具体如下:
  1.肺功能评估室:主要由呼吸(肺病)科医务人员组成。
  2.心理咨询干预室:主要由精神(神志病)科医务人员组成。
  3.中医特色治疗室:主要由针灸科等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组成,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4.专家诊室:主要由呼吸、感染性疾病科专家组成。
  (三)人员配备
  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团队力量和优势,进一步整合呼吸、感染性疾病科、心理咨询、中医特色诊疗专业等人员。
  (四)设备配置
  1.硬件:基本办公场所5间以上、6分钟步行仪、CT、中医适宜技术设备、二级防护物资等。
  2.软件:信息平台、门诊病历随访系统、门诊病历系统、随访系统、心肺评估系统、6分钟步行试验评估系统等。   四、服务内容
  积极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进行康复指导和医学观察,提供专业、便捷、安全的随访、复诊、检测、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采用线上随访与线下随访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改善功能障碍
  1.呼吸功能障碍:表现为咳嗽、咳痰、呼吸困难、活动后气短,可伴有呼吸肌无力及肺功能受损等。
  2.躯体功能障碍:表现为全身乏力、易疲劳、肌肉酸痛,部分可伴有肌肉萎缩、肌力下降等。
  3.心理功能障碍:有恐惧、愤怒、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
  4.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社会参与能力障碍:无法独立完成穿脱衣、如厕、洗澡等。无法实现正常的人际交往和无法重返工作岗位。
  (二)康复功能评估
  1.呼吸功能评估:采用呼吸困难指数量表(mMRC)等进行评估,并进行肺功能检查。
  2.躯体功能评估:采用Borg自觉疲劳量表、徒手肌力检查等进行评估。
  3.心理功能评估:采用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匹兹堡睡眠问卷等进行评估。
  4.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采用改良巴氏指数评定表等进行评估。
  5.六分钟步行试验:要求患者在平直走廊里尽可能快的行走,测定六分钟的步行距离,最小折返距离≥30米。
  (三)康复治疗方法
  1.呼吸功能训练
  主动循环呼吸技术(ACBT):一个循环周期由呼吸控制、胸廓扩张运动和用力呼气技术三个部分组成。呼吸控制阶段指导患者用放松的方法以正常的潮气量进行呼吸,鼓励肩部及上胸部保持放松,下胸部及腹部主动收缩,以膈肌呼吸模式完成呼吸,该阶段持续时间应与患者对放松的需求相适应。胸廓扩张阶段强调吸气,指导患者深吸气到吸气储备量,屏息1-2秒,然后被动而轻松的呼气。用力呼气阶段为穿插呼吸控制及呵气。呵气是一种快速但不用最大努力的呼气,过程中声门应保持开放。利用呵气技巧进行排痰,代替咳嗽降低呼吸肌做功。注意在呵气过程中用口罩遮挡。
  呼吸模式训练:包括调整呼吸节奏(吸:呼=1:2)、腹式呼吸训练、缩唇呼吸训练等。
  呼吸康复操:根据患者体力情况进行卧位、坐位及站立位的颈屈伸、扩胸、转身、旋腰、侧躯、蹲起、抬腿、开腿、踝泵等系列运动。
  2.躯体功能训练
  有氧运动:针对患者合并的基础疾病和遗留功能障碍问题制订有氧运动处方。包括踏步、慢走、快走、慢跑、游泳、太极拳、八段锦等运动形式。以运动后第二天不出现疲劳的运动强度为宜,从低强度开始,循序渐进,每次20-30分钟,每周3-5次。对于容易疲劳的患者可采取间歇运动形式进行。餐后1小时后开始。
  力量训练:使用沙袋、哑铃、弹力带或瓶装水等进行渐进抗阻训练,每组15-20个动作,每天1-2组,每周3-5天。
  3.心理康复干预
  设计可产生愉悦效应及转移注意力的作业疗法,达成调整情绪,疏解压力的目的。通过专业心理学培训的护理人员和康复治疗师也可以开展专业的心理咨询,包括正念放松治疗和认知行为治疗。注意慎用让患者重复叙述创伤经历的方法,以免造成重复伤害。如出现精神障碍,建议精神专科介入。
  4.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
  对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活动指导。主要是节能技术指导,将穿脱衣、如厕、洗澡等日常生活活动动作分解成小节间歇进行,随着体力恢复再连贯完成,逐步恢复至正常。   五、工作流程
  坚持临床科研一体化,为利于患者更好地康复,建立以专家为引领,依托“肺功能评估室、心理咨询干预室、中医特色诊疗室”特色服务,综合健康管理中心及检查检验等相关辅助服务,建立多学科协作(MDT)诊疗与康复服务模式,全面促进新冠肺炎患者有效、持续康复。
  (一)重症患者(重型、危重型):由康复门诊进行专业的中西医结合康复指导和康复方案。
  1.西医规范、科学的康复评定方法和指标作为支撑,包括肺功能、6分钟步行试验、生化学指标、肺纤维化指标、各种量表评估。
  2.影像学评估。
  3.中医症状评估。
  4.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中医辨证中药、中医适宜技术指导、康复功能锻炼、饮食指导、心理调摄等综合方案制定。
  (二)轻症患者(轻症和普通型):居家或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康复。可由上级医院、对口医院、互联网医院等途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1.各种量表评估。
  2.影像学评估。
  3.中医症状评估。   六、风险管理
  (一)禁忌证。如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建议开展上述康复治疗。
  1.静态心率>100次/分。
  2.血压<90/60mmHg、>140/90 mmHg或血压波动超过基线20mmHg,并伴有明显头晕、头痛等不适症状。
  3.血氧饱和度≤95%。
  4.合并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二)当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止上述康复治疗,重新评估并调整治疗方案。
  1.出现明显疲劳,休息后不能缓解。
  2.出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剧烈咳嗽、头晕、头痛、视物不清、心悸、大汗、站立不稳等。
  (三)当患者合并有冠心病、肺动脉高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深静脉血栓、不稳定的骨折等疾病则应与专科医生咨询相关注意事项后再开始呼吸康复治疗。
  (四)高龄患者常伴有多种基础疾病,体质较差,对康复训练的耐受能力较差,康复治疗前应进行综合评估,康复训练应从小剂量开始,循序渐进,避免出现训练损伤及其他严重并发症。
  (五)重型、危重型患者出院后,视医院康复医疗工作实际,可指导协作医院进行出院后康复。轻型、普通型患者出院后,社区及居家应适当休息、适当运动,尽最大可能恢复体能、体质和免疫能力。   七、参考标准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恢复期中医康复指导建议(试行)》。
  (三)《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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