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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市民政局有关公告要求,现就疫情期间我区婚姻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2日(星期日)的婚姻登记业务,已经预约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重新预约时间。   二、2020年2月3日(星期一)正式对外办公(如有新变化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工作日办理婚姻登记所有业务(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实行网上预约,按照先预约,再办理的程序进行,未预约的不予办理。网上预约途径:
  (1)北京市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网址:
  http://ggfw.mzj.beijing.gov.cn/jhyy
  (2)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婚姻登记”或扫描北京婚姻登记微信公众服务号二维码:
  四、暂停现场业务咨询服务,如需咨询婚姻登记相关业务,请拨打咨询电话:010-61893270,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五、暂停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服务。   六、请预约登记人员在预约时间段内到达婚姻登记中心,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带好口罩,亲朋好友避免陪同,同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在办公楼门外监测台进行登记,接受体温检测,对于体温高于37.2度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置。   七、建议公众和婚姻当事人理性对待婚姻家庭,从自身健康和安全角度考虑,避免扎堆登记。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前执行。感谢您的理解、支持!祝您家庭和睦、身体健康!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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