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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加强全市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战,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市律协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
  一、主要职责
  (一)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救治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二)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三)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
  (四)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法律预测,提出法律解决方案;
  (五)为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政法干警、医务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群体,以及患病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中心工作开展服务;
  (二)开展法律服务时,坚持以社会效益优先为原则;
  (三)尽职、尽心、尽力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规范。   三、组成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由市律协常务副会长潘杰担任团长,市律协副会长张慧、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李楠担任副团长,闵小辉等20名律师为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团长:
  潘杰 济南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副团长:
  张慧 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楠 济南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成员:
  闵小辉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
  周家魁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董林凤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
  王圣刚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张毓廷 北京市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
  刘嘉琳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
  孙大庆 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
  邵光岭 山东齐邦律师事务所
  宁仕宏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李 霞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
  侯本庆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
  赵鸿江 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
  王启龙 山东邦源律师事务所
  边 坤 山东知涯律师事务所
  孙爱民 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
  刘佩勇 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
  王法伟 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
  姜国华 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
  韩 毅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孙 浩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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