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等待接访过程中发生疫情传播的机率,切实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自治区、固原市有关防控部署,即日起,固原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人民群众如需反映问题,可采取以下方式: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到宁夏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宁夏固原市新区福宁路(行政中心东侧);邮政编码756000。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者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2月3日起拨打(12309)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