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2022年4月21日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市经济稳增长工作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为载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积极应对当前全省疫情复杂形势,切实减轻疫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确保全市投资稳步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路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一手从严从紧抓防控,一手凝心聚力抓建设,重点突出招商引资、前期服务、开工建设、入库纳统、竣工投产五大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推进新开项目、续建项目、“5+3”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五条线建设,促进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开工、按时入库纳统、如期竣工验收。确保全市投资稳步增长。 主要任务
(一)新开项目。对全年计划实施的96个新开重点项目,突出抓前期、抓开工、促入统,着力提升项目开工率和入统率,力争上半年,开工率达到80%以上,入统率达到70%以上。一是抓前期。围绕项目立项、节能审查、环境评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加强统筹督办推进,协调相关审批部门依法高效按时完成各项审批,加快项目前期推进。二是抓开工。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政策、资金、土地、用能等配套支持。全面摸排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方面“堵点”“卡点”,加强协调解决,推动项目尽早开工。三是促入统。对已开工项目,要建立项目入库纳统台账清单,逐一调度、逐一销号、逐一核检,紧盯项目形象进度,达标即入即统,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续建项目。对全年86个续建项目,突出抓保障、抓进度、促竣工,着力提升续建项目复工率、竣工率,力争上半年,续建项目复工率达到100%以上,年底竣工率达到60%以上。一是抓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协同联动,重点加强项目用工、用电、用水、用能、用地等配套支持,为项目复工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二是抓进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抢工期、赶进度,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三是促竣工。发挥项目中心作用,全流程跟踪项目进展,全链条服务项目建设,争取早竣工验收、早投产达效。〔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5+3”产业项目。对“5+3”亿元产业项目,突出抓招商、抓落地、促完成,着力提高任务完成率,力争上半年,各地完成率达到80%以上,开工率达到80%以上。一是抓招商。各地紧盯“5+3”目标任务不放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大产业项目招引,确保各地不折不扣完成任务。二是抓落地。各地对签约的重大项目要高度重视,坚持优中选优,加快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建立项目专班,一对一对接,加快签约项目落地。三是促完成。签约落地项目要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的同时,不断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推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任务。〔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四)招商引资项目。对全市2021年10月份以来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突出抓签约、抓推进、促落地,着力提升招商引资落地率,力争上半年,项目招商引资落地率达到60%以上。一是抓签约。坚持“招商引资是第一要事”,市县“一把手”牵头,用心、用情、用智招商,把意向性的招商项目尽可能多的转化为签约项目,确保项目既“引得来”,又“签得成”。二是抓推进。已签约的重点项目,商务部门要积极跟进,审批部门要协同推进,加快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既“签得成”,又“落得下”。三是促落地。在全力推进项目前期立项审批的同时,要积极落实好开工要素保障工作,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确保项目既“落得下”,又“开得了”。〔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五)专项债券项目。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突出抓审批、抓融资、促建设,着力提升资金争取率和资金拨付率,确保债券项目开工建设。一是抓审批。紧盯2022年第二批已申报的22个项目,按照申报条件,对标对表、逐项逐条完善,进一步规范准确填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力争更多债券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批。二是抓融资。紧盯2022年国家审核已通过未发行的16个项目,项目单位要按照发债标准,补齐补正各项材料;财政部门按照《专项债券评审材料清单目录》,及时做好评审材料上报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发债、多融资。三是促建设。紧盯2021年已发行的16个项目和2022年发行的项目,落实用工、电力、设备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开复工,加大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力度,推进重点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分别牵头。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加强对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担起属地责任,将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强化责任,规范督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在线审批。疫情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备案;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投资项目,指导项目单位上传电子材料,实行远程不见面审批;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项目单位。
(三)强化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各地要主动为项目单位排忧解难,做好项目用工、建设用材、物流运输、金融支持、劳资稳定等协调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努力降低疫情对项目复工的影响。
(四)强化运行监测。充分发挥项目中心作用,重点加强项目调度和运行分析,对新开工项目前期推进、入库纳统,续建项目复工复产、序时投资,以及“5+3”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旬调度、月分析,及时掌握项目投资增量和减量变化,为科学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技术保障。
(五)强化督查问效。市督查指挥中心牵头,会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地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核查、调度,要排名次、排位次、看高低,要定期制发督查通报。对工作主动、进度快、效果好的地区给予表扬,对推诿拖沓、进度缓慢、效果不良的地区予以批评。
附件:1.全市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
2.全市5000万元以上续建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
3.全市“5+3”亿元产业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
4.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
5.全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