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迟召开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 制定机关: 西安市人大(含常委会)
- 公布日期:2022.03.18
- 施行日期:2022.03.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大议事 疫情防控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迟召开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3月18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2年3月9日,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7日在西安召开。
鉴于近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大规模聚集,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推迟召开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如因疫情等因素不便于召开常委会会议时,具体开会时间由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